商物分离理论是物流科学赖以生存的先决条件。所谓商物分离,是指流通中的两个组成部分——商业流通和实物流通各自按照自己的规律和渠道独立运动。社会进步是流通从生产中分离出来之后,并没有结束分化及分工的深入和继续。现代化的分工和专业化是向一切经济领域延伸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流通过程中上述两种不同形式出现了更明显的分离,从不同形式逐渐变成了两个有一定独立运动能力的不同运动过程,这就是所称的“商物分离”。
“商”,指“商流”即商业性交易,实际是商品价值运动,是商品所 有权的转让,流动的是“商品所有权证书”,是通过货币实现的。
“物”即“物流”,即马克思讲的“实际流通”,是商品实体的流通。本来,商流、物流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进行一次交易,商品便易手一次,商品实体便发生一次运动,物流和商流是相伴而生并形影相随的,两者共同运动,取同样过程,只是运动形式不同而已。在现代社会诞生之前,流通大多采取这种形式,甚至今日,这种情况仍不少见。
商流和物流也有其不同的物质基础和不同的社会形态。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角度看,在流通这一统一体中,商流明显偏重于经济关系、分配关系、权力关系,因而属于生产关系范畴。而物流明显偏重于工具、装备、设施及技术,因而属于生产力范畴。所以,商物分离实际是流通总体中的专业分工,职能分工,是通过这种分工实现大生产式的社会再生产的产物。这是物流科学中重要的新观念。物流科学正是在商物分离基础上才得以对物流进行独立的考 察,进而形成的科学。但是,商物分离也并非绝对的,在现代科学技术有了飞跃发展的今天,优势可以通过分工获得,优势也可以通过趋同获得,“一体 化”的动向在原来许多分工领域中变得越来越明显,在流通领域 中,发展也是多形式的,绝对不是单一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