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万事财经网
财经
万事财经网

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发布

1、企业因疫情防控免征增值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2、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贷:本年利润

企业因疫情防控免征的增值税属于国家补助性质的利得,应当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TAG:百科 | 财经 | 增值税 | 免征增值税 | 营业外收入
文章链接:https://caijing.96ws.com/36763.html
提示:当前页面信息来源自互联网,仅做为信息参考,并不提供商业服务,也不提供下载与分享,本站也不为此信息做任何负责,内容或者图片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修改或者删除
旅游
当前页面更新时间: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