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企业
成立时间2年以上、企业主或法人代表从业经验4年以上、无不良信用纪录;债务人资金实力雄厚,具有一定资产规模、现金流量充足,具有较强的付款能力,与债权人有长期合作,过去一年中无因产品/服务质量或履约期限等问题而与债权人发生商业纠纷
适用条件
(1)仅接受现存的应收账款质押,不得以将来的应收帐款出质,即债权人在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义务已经完全充分履行完毕;
(2)仅接受全额质押,原则上不接受部分质押;
(3)债权人应对应收账款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债权,无其他抵质押行为。不存在合同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合法有效;
(4)用于设定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是依照法律和当事人约定允许转让的。出质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中无禁止或限制转让、限制披露、设定抵销权、可延期付款、账户控制等特殊限制约定;
(5)应收账款到期日应不晚于所担保债务的到期日。
办理流程
(1)授信申请人向银行提供申请资料、欲质押的商务合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情况介绍等;
(2)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审核授信申请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质,商务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的应收账款确认函等;
(3)银行根据相关材料进行业务审批;
(4)审批通过,签署相关法律文本,办理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手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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